清远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导语 清远市公积金贷款材料需要:身份证明文件,购房首期款支付凭证,购房合同..详见全文!

  清远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1.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已婚为夫妻双方提供)和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2.购房首期款支付凭证;

  3.家庭成员名下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4.购房合同;

  5.个人信用报告(已婚为夫妻双方提供);

  6.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和贷款还款账户资料;

  7.二手房贷款须另外提供卖方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和卖方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卖方已婚或二手房存在共有权人的,须签署《同意出售共有财产声明书》);

  8.外地缴存职工须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属首套房的,需提供至少最近5年的缴存明细记录,缴存时间不足5年的提供全部明细记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清远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对话窗口【公积金】,即可进入清远个人公积金查询、业务网点查询、贷款计算器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