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怎么转移?

导语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分为外市转移至清远市、清远市转移至外市,详细办理方法请见正文。

  个人账户转移

  (一)外市转移至清远市

  1.申请条件:缴存人在清远市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申请将外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至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办理流程:

  线下申请:缴存人本人(可委托单位办理)向清远市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申请材料,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并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至外市中心(3个工作日),外市中心审核并转账(由外市中心操作),收到外市中心转账金额并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后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

  网上申请:缴存人网上自助申请(无需提供申请材料),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并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至外市中心(3个工作日),外市中心审核并转账(由外市中心操作),收到外市中心转账金额并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后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单位代办的需线下申请。

  3.申请材料:

  (1)缴存人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网上申请时无需提供);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单位代办时只需提供复印件)(网上申请时无需提供);

  (3)单位填制《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委托单位代办时提供);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单位代办时提供)。

  4.相关表格

  可在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二)清远市转移至外市

  1.申请条件:缴存人在清远市已连续封存满6个月的,可申请将清远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至外市公积金中心。

  2.办理流程:具体流程请咨询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3.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请咨询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清远本地宝】微信公众号,聊天对话框中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清远个人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入口、公积金提取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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