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清远市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税标准

导语 国务院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税标准:

一、扣除范围: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个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扣除标准:

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三、扣除主体:

父母(法定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四、备查资料:

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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