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公积金转移全指南(转入+转出)

导语 缴存人在本市已连续缴存或封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申请清远公积金转入或转出。详见全文!

  清远公积金转入

  申请条件:

  缴存人在本市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申请将外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至我中心。

  办理流程:

  线下申请:缴存人本人(可委托单位办理)向我市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申请材料,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并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至外市中心(3个工作日),外市中心审核并转账(由外市中心操作),收到外市中心转账金额并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后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

  网上申请:缴存人网上自助申请(无需提供申请材料),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并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至外市中心(3个工作日),外市中心审核并转账(由外市中心操作),收到外市中心转账金额并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后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单位代办的需线下申请。

  申请材料:

  (1)缴存人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网上申请时无需提供);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单位代办时只需提供复印件)(网上申请时无需提供);

  (3)单位填制《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委托单位代办时提供);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单位代办时提供)。

  相关表格:

  异地转移接续相关表格

  清远公积金转出

  申请条件:

  缴存人在清远市已连续封存满6个月的,可申请将我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至外市公积金中心。

  办理流程:

  具体流程请咨询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申请材料:

  具体材料请咨询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下载入口:(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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