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商转公贷款申请办理程序

导语 职工取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职工办理资格认证—职工提供贷款申请资料—贷款额度审核—办理贷款抵押担保—抵押资料审核—发放贷款。

  清远商转公贷款申请办理程序

  职工取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职工办理资格认证—职工提供贷款申请资料—贷款额度审核—办理贷款抵押担保—抵押资料审核—发放贷款。

  》》》点击查看清远市商转公贷款申请对象+条件

  【注意事项】

  (一)商转公贷款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已申请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二)自商转公贷款业务生成之日起180天内未放款的(以贷款业务编号为准),作注销处理;

  (三)如月末个人住房贷款率(个人住房贷款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00%)连续3个月高于90%,两个月内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已录入系统并生成贷款业务编号的继续办理;如连续3个月低于90%,则恢复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四)原商业贷款申请时为单身,在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已婚,按夫妻双方名义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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