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导语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好处很多。满足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自己缴纳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详情见正文。

  清远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上限25528元,下限1750元

  单位在职职工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第二个月全月应发工资总额;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总额。

  自愿缴存人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每年1月起可调整一次,一经确定,一年内保持不变。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得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

  清远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缴存比例:5%~12%,由缴存单位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灵活就业比例:10%~24%,自愿缴存人可在规定范围内自行选择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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