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配售房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清远拟启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登记工作,收集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的购房需求。

  【2025年3月31日】

  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我市拟启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登记工作,收集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的购房需求。

  》》》点击查看清远市关于开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登记的公告

  注意事项

  (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人才公寓等政策性租赁住房,已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当在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如实申报,并承诺获得配售性保障性住房后按时退出。

  (二)工薪收入群体购买的保障性住房不得长期闲置。如因长期闲置、辞职等原因确需退出的,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保障性住房专营机构(单位)按规定予以回购或内部流转。

  (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回购价格在首次销售单价或上次成交价格的基础上,扣减房屋建筑部分和交付时装修部分的折旧,并结合持有过程中的物价水平波动进行确定。购房人自行装修及对房屋的添附成本均不予补偿。

  (四)本公告自《清远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出台实施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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