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导语 办理条件:目前在清远正常参保。(不分户籍,统一办理条件及流程)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办理情况)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转入:

  办理条件:目前在清远正常参保。(不分户籍,统一办理条件及流程)

  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办理情况)

   2、委托书、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情况)

   3、提供原参保地转移凭证(转医疗保险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失业保险提供《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审核是否符合转入。

  办理地点:转入地社保局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转出:

  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办理情况)

   2、委托书、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情况)

   3、在转出地社保局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地点:转出地社保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清远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并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即可获取社保查询,社保卡办理,补办指南,密码遗失如何解决等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