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高温津贴发多少天?

导语 发放时间:每年6-10月,共计5个月。按月发放为300元/月,按天折算为13.8元/天。

  清远高温津贴发多少天?

  发放时间:每年6-10月,共计5个月

  补贴标准:按月发放为300元/月,按天折算为13.8元/天。

  天数核算:

  为避免用人单位随意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省人社厅、卫生厅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2〕117号),根据该办法的规定,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1、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2、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3、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清远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并在对话框回复【高温】,即可获取清远高温补贴天数,人群,补贴费用,发放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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