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指南(条件+流程)

导语 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详见全文!

  清远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指南(条件+流程) 

  ➤申请条件

  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

  单位经办人登陆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申请办理,公积金管理机构后台审核办结。

  线下办理:

  申请单位向属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属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现场审核材料后即时办结。

  ➤申请材料

  1.单位填制《单位信息变更表》一份(网上申请时无需提供)。

  2.单位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涉及单位名称、性质、负责人或法人等信息变更时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信息变更证明、批文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或法人、单位经办人变更时提供相关变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网上办理时只需上传原件照片。

  3.行业主管部门新核发的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证照信息发生变更时提供,网上办理时只需上传原件照片)。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网上申请时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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