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门诊特定病种怎么认定?

导语 “门诊特定病种”的认定,需要先确定申请病种,再办理认定。需要的材料有: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步骤1:确定申请病种

  参保人可到医院就诊,根据医生诊断确定需要申请的病种。

  步骤2:办理门特病种待遇认定

  广东省已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权限下放至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者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到具备相应门特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诊断,根据诊断证明书及就诊相关材料,办理门特病种待遇认定。既往已确诊的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既往化验单、诊断书等,结合实际病情予以办理。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参保人,省医保局汇总了全省可进行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诊断、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供参保人就医时查询参考。

  步骤3:提交申请材料

  参保人申请门特待遇认定时,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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