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因工受伤劳动能力鉴定初评申请指南

导语 清远市因工受伤提出劳动能力鉴定初评申请需提交什么材料,什么情况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下面是本地宝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

  申请条件

  (1)职工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经治疗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在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或病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职工因病需提前退休且符合在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申请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材料

  (1)小一寸彩照5张;

  (2)有效身份证;

  (3)《工伤认定书》;

  (4)原治疗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材料(如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等);

  (5)因职业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需提交具有职业病诊断权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清远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申请流程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第一个工作日电话(或书面)同时分别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在30日内向属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未在30天内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前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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