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港澳通行证补办/换证办理指南

导语 当你发现港澳通行证过期或者丢失的时候,我们就面临着再一次办理的局面,接下来,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清远港澳通行证补办、换证流程。

办理条件

1.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

2.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3.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

4.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5.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办理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 → 打印申请表 → 领号 →窗口受理 → 取回执 → 缴费 → 领证

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失效重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持非我省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在我省申请的,须本人提交申请办理。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由监护人陪同并交验户口簿、出生证等能够证实监护关系的证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须在申请表上签署监护人意见和自助查验通关声明;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意见和声明仍由监护人签署,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清远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清远港澳通行证首次办理/补办/签注续签办理指南,网上预约入口,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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