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居住证签注材料有哪些

导语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清远居住证签注材料有哪些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

  3、监护人、近亲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醒: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清远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即可获取清远居住证网上办理入口、申领/补换/续签/注销办理指南、线下办理地点、办理进度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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