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佛冈县大病医疗救助和其他医疗救助申报指南

导语 清远佛冈县大病医疗救助和其他医疗救助申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清远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非民政部门核定的在享受民政救济的农村五保、孤儿和城乡低保意外的人员

另: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单位应报销部分及社会互助帮困等后,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超过50000元的,可按个人负担部分的20%给予救助;每人全年累计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办理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

《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史材料、出院证明》

《医疗收费的有效票据或复印件》

《享受职工医保、城乡基本医保和各种商业保险报销医疗费用的凭据、发票》

《获得社会制定医疗捐赠的凭证》

办理流程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民政窗口→县级民政部门→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民政窗口

办理地点

佛冈县民政局窗口

工作时间:15个工作日

地址:佛冈县各镇政府

联系电话:高岗镇:0763-4511059、迳头镇:0763-4782393、水头镇 :0763-4721280、石角镇:0763-4281237、汤塘镇:0763-4631215、龙山镇:0763-4681188

办结时限与费用

法定期限:30工作日

承诺期限:15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清远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并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即可获取缴费,查询入口,缴纳指南,咨询电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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