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高温补贴正式提高至每月300元

导语 按广东省人社厅等五个部门通知要求,现调高我市高温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每年6月至10月发放

  按广东省人社厅等五个部门通知要求,现调高我市高温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每年6月至10月发放新的高温津贴标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8号)同时废止。

  此次公布的高温津贴标准,是2012年以来我市首次调整,较2012年的150元/月标准提高了一倍,将直接惠及我市一线作业的环卫工人和建筑工人等,为此类职工全年增加750元的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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