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失业登记哪些情况会被注销?

导语 服务管理机构发现登记失业的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其失业登记。

  清远失业登记哪些情况会被注销?

  服务管理机构发现登记失业的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其失业登记:

  (一)被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

  (二)创办个体工商户、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三)办理就业登记的;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

  (六)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八)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九)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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