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港澳个人游签注申请条件
导语 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可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办理赴港澳个人游签注
清远港澳个人游签注申请条件
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可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办理赴港澳个人游签注;未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可办理赴港澳团队游签注。
截至2025年3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内地共有51个城市开办了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这些城市包括: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吉林省长春市、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市(限市区)/厦门市/泉州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全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重庆市(限15个区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西安市、山东省青岛市
这些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个人旅游签注,享受赴港澳个人旅游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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