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指南

导语 清远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需要什么材料?条件是什么?在哪办理?清远本地宝为你收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对象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

  办理条件

  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只生育过一个小孩或终身没有生育(含依法收养)且退休时没有享受过退休金加发5%或一次性计划生育补助的城镇户籍居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收养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免冠近期彩照1寸照3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填写好《清城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表档案(A表)》;

  2、居委、街镇分别加具意见;

  3、区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发放资金。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名单报区财政局。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办事地点

  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下午为14:30至17:30)

  地址:清城区东城澜水行政文化大楼三楼308室

  联系电话:0763-3939137

  交通指引:公交车205、113、605阳光嘉园站。

  收费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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