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远人才计划人才资助申请条件

导语 申报人须是获中央财政专家经费补助的海内外的国家高层次人才,或获省补助的“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各类高层次人才。 ​

  2022清远人才计划人才资助申请条件

  1.2021年1月5日后我市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在我市作出突出贡献的,从入职起算,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协议),在我市有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记录。

  2.申报人须是获中央财政专家经费补助的海内外的国家高层次人才,或获省补助的“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各类高层次人才。

  补助类别

  配套支持获得国家、省“人才计划”人才资助。

  联系人及电话:市人社局 人才开发科 336616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清远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并在对话框回复【人才补贴】,即可获取清远人才补贴领取指南,流程,标准,领取入口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