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清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对象

导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今年秋季,清城区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招生派位工作继续实行“互联网+招生”,即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

  招生对象

  公办学校

  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小学学籍,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具有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

  (2)本人或其父母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正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3)其父母为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效居住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进城务工人员;

  (4)其父母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七年级

  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初中学籍,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居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六年级学生:

  (1)具有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

  (2)本人或其父母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正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3)其父母为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效居住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进城务工人员;

  (4)其父母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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