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成年人改名字需要什么条件?

导语 公民申请变更名字、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应凭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清远成年人改名字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要求,公民申请变更名字、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应凭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公民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除姓氏外,公民姓名登记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

  公民若提出修改名字须理由正当,理由正当的情况包括:

  ①被收养的小孩;

  ②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

  ③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

  ④名字文字字义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的;

  ⑤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

  ⑥其他理由正当的。

  如市民需要修改名字且符合修改名字的情形,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

  ①《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②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③与变更姓名理由相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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