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15-17岁人群7月27日起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导语 按照国家、省、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安排部署,7月27日起,清城区启动15-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并以“7月31日前完成第一剂接种。

  清城区15-17岁人群7月27日起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按照国家、省、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安排部署,7月27日起,清城区启动15-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并以“7月31日前完成第一剂接种,8月31日前完成15-17岁人群两剂次接种”为目标,按照“教育部门组织、卫健部门接种”原则,有序推进全区15-17周岁人群的接种工作。同时,为有序安全推进疫苗接种工作,从7月26日起第二剂次的接种群众只接受短信预约通知到现场接种,未接到短信通知的群众暂不予接种

  15-17周岁人群接种时间地点安排

  预约方式

  1. 在清城区内就读的学生(包括2021年参加中考的学生)由学校统一通知;

  2. 在清城区外就读的学生或没有学校的人员可根据开放日就近选择以下2个接种点接种(7月30日在飞来湖小学,7月31日在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特别注意

  因15-17岁所接种的疫苗与18岁以上人群接种的疫苗有所区别,15-17岁人群需到以上四个接种点接种。

  孩子接种,家长最需要注意什么?

  1. 配合学校、接种点完成学生接种信息收集因未成年人疫苗接种需提供接种对象信息及家长信息,请在校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完成学生接种信息的收集,同时登录粤苗APP绑定学生信息,绑定后完善相关信息。在清城区外就读的学生或没有学校的人员登录粤苗APP绑定信息,绑定后完善相关信息。(粤苗APP绑定流程附后)

  2. 家长一定要提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在校学生接种时需由学校工作人员或学生监护人陪同下前来接种,在清城区外就读的学生或没有学校的人员由家长陪同前往接种,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或家庭户口簿,提供父母至少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预防接种证的请携带预防接种证,并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3. 和其他疫苗间隔14天建议新冠疫苗接种和其他疫苗接种中间间隔至少14天,但如果出现外伤、狗咬等情况,需要打破伤风或者是狂犬疫苗,不受14天间隔的限制。

  4. 接种前避免劳累和空腹接种前避免学生空腹、劳累,要让学生在一个放松的状态下进行疫苗接种。

  5. 接种后一定要留观30分钟接种后一定要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留观现场的工作人员。

  6. 做好个人防护,注意安全受种者和陪同人员要自觉遵守接种现场秩序,全程佩戴好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保持安全距离。近期天气炎热,请注意防暑降温、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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