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远最低工资标准

导语 2024年清远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1元/小时。

  2024年清远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截至2024年1月,广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第一档2300元,第二档1900元,第三档1720元,第四档16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第一档22.2元,第二档18.1元,第三档17元,第四档16.1元。

  其中,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为第四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1元/小时。

  拓展信息:什么是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研究拟订,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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