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低保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导语 农村一类地区(清城区)每人每月726元;农村二类地区(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连山县、连南县、阳山县)每人每月638元。

  清远市低保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农村一类地区(清城区)每人每月726元;

  农村二类地区(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连山县、连南县、阳山县)每人每月638元。

  低保救助金的实际发放金额是根据家庭经济核查情况而定,采取补差方式发放,即对低保申请对象按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部分发放低保金,并非以某个固定金额标准发放。

  依据:《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清民救〔2021〕1号)

  发放时间:最低生活保障金于每月20日前直接拨付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账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清远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并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即可获取清远低保申请条件,低保标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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