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身份证异地办理范围
导语 清远市居民身份证目前已开通“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服务,非清远户籍或广东户籍人员均可在清远本地办理身份证业务。
清远身份证异地办理范围
清远市居民身份证目前已开通“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服务,非清远户籍或广东户籍人员均可在清远本地办理身份证业务。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的,应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以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能证明监护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监护关系证明等材料之一),同一家庭户的户关系能证明的不得额外提供材料。
年满十六周岁公民:①居民户口簿。②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跨省通办的应提供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出示有效的粤居码可作为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和居住信息凭证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支持电子证照,即群众可免带实体证照,办理业务时出示电子证照并经核验有效,等同于实体材料。
办理地点:居住地附近任一公安机关户政办证窗口。
2.补换领居民身份证
年满十六周岁公民:①居民户口簿,或居住地签发的有效居住证。②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在广东省内提交相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相貌变化不大、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无需提交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参照首次申领)。
跨省通办的应提供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出示有效的粤居码可作为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和居住信息凭证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支持电子证照,即群众可免带实体证照,办理业务时出示电子证照并经核验有效,等同于实体材料。
办理地点:居住地附近任一公安机关户政办证窗口。
3.临时居民身份证
年满十六周岁公民:①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办理的,无需再提供材料;②非同时办理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办理地点:居住地附近任一公安机关户政办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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