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离职后如何处理公积金?

导语 清远离职后,公积金可以选择申请分销户提取、公积金转移或封存的方式。如需销户,必须将公积金封存6个月后才能销户提取。详见全文!

  清远离职后如何处理公积金?

  主要针对离职后的的处理事宜,分销户提取、公积金转移和封存(如下)。

  【销户提取】

  (1)缴存职工户籍离职、下岗的人员,可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所属住房公积金网点办理销户提取。①申请人身份证;②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出具)或失业证明或下岗证;③到中心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①申请人身份证;②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③伤残证(1-4级)或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证明;④到中心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公积金转移】

  详情可参照知识库:“关于公积金转移相关事宜”的指引(该知识点的链接位于下方页面的“添加引用”下方)。

  【封存】离职后,没有找到新公司,无法办理账户转移和销户提取时,旧公司办理了减员手续,公积金账户会变成封存状态。

  【注意】

  职工(无论户籍地、户口性质)离职后,必须将公积金封存6个月后才能销户提取。

  ①跨市转出:市民需封存半年后才能转出;

  ②跨市转入:市民需在清远市缴存满半年公积金才允许转入;

  ③本市转移:无需封存半年,可直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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