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身份证异地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就业、就学和务工的外省市户籍居民;
2、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注:全国(大陆地区)除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等使用双语居民身份证地区以外,其余省份户籍居民均可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异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离开户籍地在清远市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省内外市居民;
2、在本市范围居住的户籍居民;
3、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办理材料
未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并与申领人一同到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申领人的居民户口簿、相片回执、监护人的身份证件(有效的“粤居码”可作为身份证件凭证)、就读或居住信息(有效的“粤居码”可作为居住凭证)、监护关系材料(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如申领人与监护人在同一家庭户的户籍关系能证明的则无需提供)
年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本人到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居民户口簿、居住信息(有效的“粤居码”可作为居住信息凭证)、相片回执等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办事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即时作出审查决定。
4.领取结果。受理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受理窗口领取。
温馨提醒:
①16岁以上广东省内人员(非首次办理)可以到清远24小时身份证自助办证机或粤居码微信小程序办理换补领身份证业务。
网上办理入口:粤居码微信小程序(点击查看办理流程)
身份证自助办证机地址:点击查看
②省外户籍人员需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相关业务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40个自然日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免费;到期换领20元/证;损坏/丢失补办40元/证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清远各区县市的派出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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