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怎么更改姓名?

导语 清远想改名的市民朋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去派出所的户籍窗口申请改名。办理预计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派出所。

  清远怎么更改姓名?

  办理条件

  1.被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更改姓名的;

   2.未满18周岁,由于父母离婚双方取得一致意见申请更改姓名的;

  3.姓名中有难于书写辨认的冷僻字或姓名谐音明显不当,有辱人格易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人姓名与初次登记的档案姓名不符的 5.同音异字的、公安机关登记错误的。

  办理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4)申请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需双方共同到场签署《同意子女变更姓名的声明》。

  (5)姓名登记错误的,申请人提供差错说明。

  (6)佛教徒、道教徒因出家申请变更佛教法名、道教法名,以及僧人、道士、尼姑等因还俗申请恢复出家前姓名的,需收取宗教事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办理地点: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

  办结时限: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发给申请人回执。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清远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并在对话框回复【改名】可获取清远市民姓名更改条件、重名查询入口、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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