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导语 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领取条件不一样吗?领取标准有什么不同?清远本地宝为你带来相关信息。

  清远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申领条件的区别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1.失业前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尚未领取完毕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曾在外地参加失业保险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1.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清远;

  2.2020年3月-2020年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参保缴费不足12个月的失业人员)

  3.2020年3月-2020年12月期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但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4.无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补缴到账后即可办理)

  5.未申请领取养老待遇

  补贴标准的区别

  失业保险金补贴标准:

  按清远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0%发放,即1410×90%=1269元/月。

  注:还可领取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最长不超过6个月。

  失业补助金补贴标准:

  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标准为634.5元/月。

  2.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标准为190.3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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