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指南
导语 清远户籍人员与出国人员(或华侨)结婚登记所需要的办理条件,材料是什么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清远户籍人员与出国人员(或华侨)结婚登记办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以生日的第二天为年满之日);
3.双方自愿结婚;
4.双方无配偶;
5.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6.双方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办理材料
1.内地居民
①内地居民需提交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②内地居民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本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本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温馨提示: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或丧偶,常住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内容与实际婚姻状况不一致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应的离婚证件或丧偶证件证明。
③男女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3张
2.华侨
①华侨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有效旅行证件
②华侨应当提交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③男女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3张
3.外国人
①外国人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②外国人应当提交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③男女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3张
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流程
1.男女双方持证件证明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核男女双方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咨询双方结婚意愿。
3.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名、按指纹、书写当天日期。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照片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商量好办证时间,可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提前预约登记时间和登记机关。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广东民政”、“粤省事”或网页登录。
办理地点
办结时限与费用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清远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并在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获取清远结婚登记网上预约入口,结婚登记/补办办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