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及条件

导语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城镇户籍家庭和城市引进人才等工薪收入住房困难群体。

  清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及条件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城镇户籍家庭和城市引进人才等工薪收入住房困难群体。

  (一)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城镇户籍家庭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市市辖区城镇范围内;

  2.在本市辖区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4.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城市引进人才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2.在本市市辖区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4.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已享受过房改房、解困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住房租赁补贴)、直管公房、人才房(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征收(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的申请家庭,除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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