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农村自建房提取公积金材料一览

导语 清远农村自建房提取公积金 所需要准备的资料有身份证,不动产登记证,工程结算发票等。

  一、清远市提取公积金自建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结婚证(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前建成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离婚后建成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本或未婚承诺书);

  (3)宅基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购买建筑材料等相关发票或收据(本市农村建房需提供);

  (4)不动产登记证、建房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发票,属于合作建房的需提供合作建房合同(本市城镇建房或外市建房需提供)。

  二、提款须知

  1.上述材料除有特殊说明外只需提供原件,无需复印

  2.缴存人线下申请提取应提供与开户建缴时一致的证件原件

  3.线下申请办理提取时缴存人需提供本人在以下银行开设的储蓄卡(不支持信用卡、II类卡、III类卡)或结算存折,并确保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清远农商银行或各县(市、区)本地农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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