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个人公积金市内转移要求

导语 存缴人在清远市内转移个人公积金账户有两种情况,按照存缴人是否和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有不同的执行标准。

  清远市个人自公积金账户转移在清远市内转户的情况与存缴单位有关,具体如下:

  一、情况总览

  1、自愿缴存人重新与本市缴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需将自愿缴存账户转为缴存单位名下普通个人账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缴存人与本市缴存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缴存人需要继续缴存的,可将本人缴存单位名下普通个人账户转为自愿缴存账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注意事项

  1、自愿缴存人在清远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2、自愿缴存人可到缴存所在地任一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办理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下称自愿缴存账户)设立手续并现场自愿签订《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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