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线下办理变更提取人流程一览
导语 已开通约定提取业务,需要变更共同提取人的,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网点柜台现场办理。
在清远已开通约定提取业务,如婚姻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含新增、取消、更换)共同提取人的,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网点柜台现场办理。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变更共同提取人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新增共同提取人的提供新增人员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取消共同提取人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4、更换共同提取人的,需同时提供以上材
二、办公地址一览,更多地址点这里
网点名称 | 办公地点 | 服务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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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 | 清远市北江二路清远市财政局 | 3877332 3877290 | |
城区管理部 |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清碧路2号财政大楼 | 39399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