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残疾人生活津贴办理指南
导语 清远残疾人生活津贴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条件是什么?在哪办理?清远本地宝为你收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1.清远市户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各类残疾人
2.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五保供养对象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残疾人证
3.低保证(或五保证)
办理流程
收集资料(乡镇)→审核(县残联、县民政、县财政共同)→复审(省市残联)→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资金→发放资金
办理地点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鸣路一号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下午为14:30至17:30)
办结时限与费用
法定期限:每年5月收集资料(村、乡镇)→6月审核(县残联、县财政共同)→7月复审(省市残联)→8月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资金→10月发放资金
承诺期限:每年5月收集资料(村、乡镇)→6月审核(县残联、县财政共同)→7月复审(省市残联)→8月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资金→10月发放资金
收费标准: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