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租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 缴存人家庭成员(含缴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缴存所在地无住房,并在缴存所在地租赁房屋自住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

  清远租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资格

  缴存人家庭成员(含缴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缴存所在地无住房,并在缴存所在地租赁房屋自住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

  提取额度

  缴存人及其配偶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申请提取时最近12个月合同承租期内的应付实付租金,预付租金不得提取。最高租房提取月限额按以下标准执行:租房所在地为高新区、清城区、清新区,提取限额为1800元/月;租房所在地为英德市、连州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佛冈县及阳山县,提取限额为1000元/月。公积金余额少于最高租房提取限额的,差额部分不累计到下次提取。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

  租房所在地为高新区、清城区、清新区的,提取限额由1800元/月提高到2300元/月;

  租房所在地为英德市、连州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佛冈县及阳山县,提取限额由1000元/月提高到1300元/月。

  提取时间

  缴存人及其配偶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到期后1年内申请提取,逾期不予受理;提取申请时间需与上次租房提取时间间隔满12个月(最近一次租房提取时间的次年当月即可认为至间隔满12个月)

  办理方式

  缴存人可通过线下或网上渠道办理。

  线下渠道:缴存人或受委托人前往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网点柜台现场办理。

  网上渠道:缴存人可登陆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自助办理。

  申请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结婚证(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本或未婚承诺书);

  3、房屋租赁合同;

  4、房租发票(公共租赁房提供房租收据);

  5、缴存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缴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产查询情况证明。

  注意:使用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请各位缴存职工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切勿轻易听信不法中介和他人的误导以身试法,后果严重!

温馨提示:关注清远本地宝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对话窗口【公积金】,即可进入“清远个人公积金查询、业务网点查询、贷款计算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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