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远市本地户口居(村)民
1、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2、已满16周岁但仍在接受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未成年人,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申请人→所在地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民政窗口→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镇人民政府民政窗口
户口所在当地村(居)委会
法定期限:30工作日
承诺期限:30工作日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