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远阶段性缓缴公积金在哪申请?

导语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协商通过的,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时应完成汇缴至上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

  2022清远阶段性缓缴公积金在哪申请?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进行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3.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租房所在地为高新区、清城区、清新区的,提取限额由1800元/月提高到2300元/月;租房所在地为英德市、连州市、连南县、连山县、佛冈县及阳山县,提取限额由1000元/月提高到1300元/月。

  以上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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