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本地申领二代居民身份证材料

导语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的公民,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申领人携带经二代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平台检测合格的相片回执和两张二代证照片。

  3、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和迁移变动的交回原《居民身份证》

  窗口办理流程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90日

  承诺期限:二个月内凭受理回执到派出所取证

  收费标准:

  20.00 粤价[2004]24号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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