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导语 缴存人及其配偶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申请提取时最近12个月合同承租期内的应付实付租金,预付租金不得提取。

  清远市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缴存人及其配偶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申请提取时最近12个月合同承租期内的应付实付租金,预付租金不得提取,已申请提取过的时间段不得重复申请。申请提取时公积金余额少于可提取额度的,差额部分不累计到下次提取。同时租住多套住房的,只能使用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

  2025年3月10日起,清远住房公积金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租住商品房,租赁合同已在“清远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最高限额全市统一提高至2500元/月/户

  租赁合同未在“清远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提取额度提高至1000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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