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导语 缴存人家庭成员(含缴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缴存所在地无住房,并在缴存所在地租赁房屋自住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

  清远市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缴存人家庭成员(含缴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租赁房屋自住,且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下列任一情形,缴存人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2.缴存人以购置商铺、车位、新房装修、改善型装修及非购房贷款等原因申请提取的;

  3.缴存人以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

  4.缴存人存在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且自全额退回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点击查看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事指南

温馨提示:关注清远本地宝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对话窗口输入数字【22或公积金】,即可进入“清远个人公积金查询、业务网点查询、贷款计算器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