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清远养狗新规(附政策原文)

导语 2021年5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遛狗栓绳、接种狂犬病疫苗等规定也被正式写入了法律。

  清远养狗最新规定: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实施时间:2021年5月1日起

  违法代价:

  如违反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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