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导语 需要办理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本地宝小编为你整理出清远医疗保险报销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报销条件

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报销材料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报销流程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报销比例及范围

住院报销政策

住院医保报销费用=(住院总金额-医院起付标准-自费项目费)×报销比例

注:①起付标准本地住院基层卫生医疗机构300元/次,其余一级医疗机构500元次。

②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在备案地就医基本医疗、大额补充、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均执行参保地标准。

③除“因病致贫家庭”的医疗救助需符合条件才能申请报销外,其余人员的医疗报销直接一站式结算,无需参保人另外申请。

(关于“因病致贫家庭”的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请查看知识点“如何申请清远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④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9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6.5万元,职工大额补充保险53.5万元,职工大病保险30万元。

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20万元,居民大病保险30万元。

报销地址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7号市府办公大楼4号楼

电话:0763-3381331

清远市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北门街北门小区五号楼三楼

电话:0763-3326924

清远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清远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并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即可获取缴费,查询入口,缴纳指南,咨询电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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