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跨区户籍人员身份证换证指南(条件+材料+费用)

导语 清远市内跨区户籍人员和跨市跨省户籍人员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或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都需要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二个月内凭受理回执到派出所取证。

  清远市跨区户籍人员身份证换证指南

  申请条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损坏的,可申请换领新证。

  注:期满换证:身份证到期前三个月内可申请换领。

  所需材料

  1、提供居民户口簿

  2、居住证明(单位、住房相关证明)

  3、原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的需提供)

  4、《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材料可向当地派出所确认)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2、查询所需资料;

  3、现场提交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广东(清远)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在广东省内办理居民身份证已提交过相片的,2年内在同一地市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无需提交《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使用原已提交的相片信息办理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

  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二个月内凭受理回执到派出所取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身份证补办时限:3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非首次申领、到期换领:20元/证。

  损坏换领:40元/证。

  ➤ 清远身份证办理的各种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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