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未成年人身份证办理指南(材料+地点)

导语 清远市内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详情见正文。

  清远未成年人身份证办理指南(材料+地点)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审核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

  ②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③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申请流程

  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监护人代为申领的应携同申请人前往申领,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4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办理费用:

  ①首次办理不收费

  ②非首次申领、到期换领:20元/证。

  ③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

  扩展资料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办理的,无需再提供材料;非同时办理的,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受理后应当场发放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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