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首次办理身份证要什么材料?
导语 清远市内本地区人员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二个月内凭受理回执到派出所取证。未满十六周的公民,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满十六周的公民身份证须要本人办理,可以由他人持领取回执代领。
未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并与申领人一同到窗口办理。
提交材料
➤申领人的居民户口簿
➤相片回执
➤监护人的身份证件(有效的“粤居码”可作为身份证件凭证)
➤就读或居住信息(有效的“粤居码”可作为居住凭证)
➤监护关系材料(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如申领人与监护人在同一家庭户的户籍关系能证明的则无需提供)
年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本人到窗口办理。
提交材料
➤居民户口簿
➤居住信息(有效的“粤居码”可作为居住信息凭证)
➤相片回执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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