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外地户口员工离职后提取公积金流程

导语 清远市外地户口员工离职后如何提取公积金,下面就由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外地户口员工离职后可以办理公积金销户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1、提供如下资料先到公积金中心审批:

  (1)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填写一份《减少变更清册》(如单位已办理则不必再提供);

  (3)提供《调令》原件复印件(无调令的提供原单位的调出或辞职证明文件);

  (4)到中心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中心审批通过后在系统进行转账提取公积金。

  3、若新调入单位有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可要求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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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装修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这是由住房公积金的专用性质决定的。即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支出上。这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居民居住水平不高,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居民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较小等因素,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的特点出发,为加快解决职工的基本住房问题,《条例》强调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主要用于解决购买住房、建造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费方面的支出,而装修、装饰作为享受性支出则不在此列。

  问: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概念是什么?大修等于装修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建造自住住房,是指经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自行建造的住房。

  (2)翻建自住住房,是指经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住房。

  (3)大修不等于装修,大修自住住房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住房。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属于此范围。

  问:职工应在什么时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三年内提出申请,提取不超过购房总额的住房公积金。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一年(足12个月)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一年(足12个月)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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