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户口迁入办理指南(农民工积分入户)

导语 清远市农民工积分入户办理需要什么条件,材料,流程是什么,办理地点在哪,下面是本地宝为你收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已办理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在我县务工且符合积分制入户的农村户籍人员和本县户籍人员。

办理材料

《1、就业登记凭证材料》

《2、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3、社保或地税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4、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近五年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申请随迁的提供户口薄、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随迁子女的出生证、随迁的18周岁以上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的学校证明》

办理流程

人社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上级户政部门审批

办理地点

公安局窗口

工作时间:逢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清远市各大公安局(派出所)

办结时限与费用

法定期限:35工作日

承诺期限:35工作日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的才能收取工本费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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