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省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社会征集项目资助)

导语 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可通过社会征集产生,社会征集项目资助标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三个等级,具体详见下文。

  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是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经评审产生的优秀项目给予的无偿资助。优秀项目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产生:

  (一)大赛选拔。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获得特定奖项的优秀项目。

  (二)落地注册。获得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前三名,并于获奖后两年内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优秀项目。

  (三)社会征集。通过公开征集、社会推荐、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的优秀项目。

  同一创业项目不得重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优秀项目资助。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6月底前根据年度预算和工作计划,确定当年度优秀项目产生途径(可采取第二条规定的一种或多种途径)、重点行业和评审标准等相关事宜。

  对残疾人士创业创新项目,以及助残等公益类创业创新项目,在项目范围、参评条件、奖项数量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社会征集项目资助:

  资助对象:申请社会征集项目资助的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产业导向,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发展前景良好;

  (二)项目属初创企业;

  (三)规范经营,已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吸纳就业3人或以上;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管理团队能力较强,有较为健全的财务及内部管理制度。

  资助标准:评选项目资助标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三个等级,各奖级具体数量根据当年度申报项目情况,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后确定。

  申请人申报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社会征集项目资助申报书;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属团队创业的需同时提供团队其他核心成员的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员工花名册复印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申请人可自行提供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资助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当年度通知要求向创业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在校大学生可向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交,由各高校统一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报送。

  (二)资格审核。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地区(含辖区内高校)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及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报送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评审确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项目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并根据需要举行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确定优秀项目名额及资助额度。

  附件:社会征集项目资助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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